主页 > imtoken官网下载教程 > 关于忏悔和惩罚的五个问答
关于忏悔和惩罚的五个问答
一、什么是宽大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恶行,承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定罪建议,并签署书面宣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供述: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认罚:同意检方的定罪建议或处理决定。
认罪:自愿签认认状。
二、只适用于轻罪的人吗?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适用的罪行和可能的减刑没有限制。它可以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不能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轻罪、重罪或者特殊罪而主动认罪认罚的。宽容的机会。但“可以”的适用并不统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处罚,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三、认罪有什么好处?
1.物理宽度。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罪认罚,可在侦查、审查、审判的各个阶段适用,越早适用,从宽幅度越大。
2.程序简单。
认罪认罚优先考虑非拘禁强制措施;可以减刑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可靠、充分,被告人不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加快判决可适用程序,从而减少诉讼时间。
四、认罪认罚是否会损害诉讼权利?
不,认罚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强迫认罪。此外,还建立了提供全面保护能力的系统。
五、认罪后违约会有什么后果?
应当起诉犯罪嫌疑人,但因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罚,检察机关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等诱因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合同的,检察机关可以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依法起诉。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违约不改认认罚的,可能导致程序变更。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的案件醉驾认罪认罚最好不要签醉驾认罪认罚最好不要签,被告人违约,不再悔罪受罚的,应当移送相应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机关作为法定监督机关,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牢牢把握认罪认罚再审工作。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定罪范围,建议对中线以下的定罪从轻处罚。被告人事后无正当理由提出原告的,属于撤销认罪认罚宣誓书,检察机关原则上可以要求再审。